近日,省卫生厅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》(卫规财秘〔2011〕517号),通知对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,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、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。
为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市疾控中心党委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,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制定下发了《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纪检室定期深入项目实施科室进行监督检查,重点督查项目资金的申请、使用、管理等环节,以便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确保资金安全使用。文件要求,对项目进度缓慢的承办科室,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;对擅自变更项目内容、扩大项目支出范围、挪用、截留专项资金、要按照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。